郑州金年会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2024年审计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人:郑州金年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年会”)
(二)项目名称:金年会选聘2024年审计机构项目
(三)项目内容:
1.本次项目采购内容为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服务内容具体如下:
①对招标人年度财务报表(包含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下同)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②对年度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如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核报告、内控鉴证报告等;
2.本次项目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取1家中标单位提供产品和服务,服务期限暂定为2024年会计年度(具体内容与期限等以合同签订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基本情况:
招标人金年会(股票代码:300807)是智慧交通和智慧充电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十多年来一直秉承“科技创新、服务交通”的理念,紧紧围绕“智慧交通”这一主题进行深入研究,积极运用新产品和新理念,为全球400多个城市、700余家交通运输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提供产品服务和技术支持,拥有行业先进,国内一流的核心技术、核心产品,金年会致力于智能交通行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成立至今,参与了近30项智能交通行业标准的制定,获得231项国家专利,是高新技术企业、河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郑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目前金年会已形成以车联网应用为主、城市交通整体解决方案为拳头产品,同时为智慧公交、汽车电子、智慧充电、智慧出租、综合交通、智慧市政等领域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和咨询服务的业务结构,业务范围覆盖全球400多个城市、700余家交通运输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前列。
招标人将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务报表审计。
(五)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六)招标程序:
包括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步骤。
(七)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确定1家中标单位。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评分细则设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的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的分值权重不高于15%。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其他说明:
1.在最终授标之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单位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进行资格复审。通过上述方案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必须按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产品和服务。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保留调整前述合同产品和服务范围与内容的权利。
2.合作期限内,招标人将根据评价体系对中标单位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具体细则以招标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为准。中标单位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或在考核中被评价为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直接终止合作、解除合同、取消中标资格,同时禁止其参与招标人任何采购活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依法设立并存续,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有能力承揽招标标的项目;
2.拥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规范和完善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及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3.熟悉并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4.拥有完成审计工作和确保审计质量的会计师团队,其中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人数不少于100人;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较强的资金实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特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②已在中国证监会进行了证券业务备案,③拥有A股企业审计业务从业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在具有至少一个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能够满足办公、管理、资料存档等要求,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并能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能够满足招标人需求;
3.投标人必须熟悉中国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连续从事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服务类似项目案例业绩;
5.拟派项目团队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和违规执业行为;
6.质量管理水平:投标人内部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且得到执行。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2.本次项目不接受最近三年内在各种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违约、所负责项目存在重大问题等情形的投标人报名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期间内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或裁决承担违约责任,或存在重大违法或犯罪记录。
3.本次项目不接受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相同、具有全资或控股、或具有其他类型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投标。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如若发现投标人出现转让标的行为,招标人将直接终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由投标人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等。
6.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人无义务单独提供招标标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且招标文件仅以中文(普通话)出具,招标人无义务准备任何其他语言版本。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招标项目,请于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zqb@91gangban.com(①邮件标题注明事务所名称+项目名称,②邮件内容列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机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文件;③本地化固定经营办公场所证明。
以上资料发送成功后,符合条件后会收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17:00(北京时间,以投递到指定邮箱的时间为准),逾期投递的概不接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填写成功后发送至zqb@91gangban.com(邮件标题注明事务所名称+招标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7:00(北京时间,以投递到指定邮箱的时间为准),逾期投递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年会官方网站(www.91gangban.com)发布。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郑州金年会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316号10号楼
3.联系人:马女士0371-67989993
郑州金年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